招标:中铁二局G341辘白公路项目施工4标项目路基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9 来源:标找找 作者:编辑

基本信息

招采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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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1.5006223031亿元
项目编号G341-02LWZB-(06-10)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9投标截止时间2025-07-19 14:00
联系方式

招采单位  陈旭栋  1576939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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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341-02LWZB-(06-10)

G341辘白公路项目施工4标项目(以下简称“G341辘白公路项目”)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该工程所属的路基土石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单位拟对该工程进行分包招标,现邀请中铁二局范围合格分包队伍参与投标。

招标人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方式为劳务分包。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审查(开标时同时进行),本分包工程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主要内容为:甘肃G341辘白公路项目路基土石方劳务分包01(K85+928~K87+400、四龙互通K87+400~K89+200)、路基土石方劳务分包02(K92+565~K92+687、K93+407~K94+020)、路基土石方劳务分包03(K94+380~K96+620)、路基土石方劳务分包04(K97+040~K100+000)及路基土石方劳务分包05(K100+040~K100+500、观音崖互通)等里程范围内路基土石方工程(清表、路基土石方开挖及运输、路基填筑、碾压夯实、台背回填、特殊路基处理等)。(具体分包工作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在保持中标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中标单位的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中标单位不得提出任何异议;若设计范围内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以调整后的数量为准,计算合同总价。)

1.2计划工期:根据招标人要求。             

1.3潜在投标人的资质

1.3.1本项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分包工程对应的有效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施工分包工程必要的资源(工程施工机械原则上为自有,并在投标时提供证明资料),同时具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资格条件。

1.4工程说明:本工程采取本项目施工设计要求的规范及标准,并须符合建设单位与我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条款约定。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9日。

2.2报名地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G341辘白公路项目经理部。

2.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元,由投标人在鲁班平台自行获取。

2.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采用对公转账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或在开标四个月后退还(不计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四个月后退还,不计息。投标人与招标人财务部门联系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

账户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G341辘白公路项目施工4标项目经理部   

账号:2011010192201389000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开户行代码:/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的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中铁二局G341辘白公路项目施工4标项目经理部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9日14时00分。

4.2开标地点: 中铁二局G341辘白公路项目施工4标项目经理部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相关费用。

5.特别说明: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无论中标人是否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招标人都将视为中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且完全同意。

6.有关此次招标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志超           联系电话:17381575727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为了保证中铁二局G341辘白公路项目经理部承担施工的G341辘白公路项目施工4标 工程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分包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 招标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G341辘白公路项目施工4标路基土石方工程

1.2工程地点:甘肃省白银市

1.3招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4分包模式:劳务分包  

1.5招标方式: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分5个标段,确定5 个中标单位。本次招标范围及数量为暂定范围和数量,招标人有权调整合同签订范围及工作量,确定中标队伍后下达中标通知书。

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G341辘白公路项目施工4标路基土石方工程等所有工作内容,并确保验收合格,具体以招标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1.1施工材料分包范围:投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和设计图纸内除钢筋、砼等主要工程材料外所有辅助与零星施工材料的采购,并确保自购材料质量合格,满足国家、行业与地方相关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图纸的要求,详见合同范本《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

2.1.2施工机具分包范围:详见合同范本《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投标人负责部分的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及日常的维修保养,应确保所有施工机具安全可靠、运行状况良好,满足施工需要。

2.1.3临时设施及其他:投标人负责所有临时设施(主要指临时驻地房屋)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租赁、搭建、安装、日常维护及拆除,并确保使用安全,如需招标人提供,将按照招标人的管理规定进行扣款。

2.1.4试验检测:投标人指定专人配合招标人开展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

2.1.5测量放样:交接桩、复测、放样等测量工作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按要求指定专人配合招标人开展日常测量工作。

2.1.6水电:招标人将施工用电接至二级配电箱,二级以下配电箱由乙方负责;招标人提供施工用水接入端口;投标人的用电、用水设备、线路、电费、水费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2.1.7劳务人员实名制: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有关实名制规定进行人员的配置和管理,如对人员有持证上岗要求的,须持证上岗。

2.1.8本工程分标段招标控制价分别为:路基土石方劳务分包01 14558220.12 元(不含税),含9%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15868459.93元,含3%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14994966.72元;路基土石方劳务分包02 9381219.63 元(不含税),含9%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10225529.40元,含3%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9662656.22元;路基土石方劳务分包03 12062451.94元(不含税),含9%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13148072.61元,含3%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12424325.50元;路基土石方劳务分包04 17392025.02 元(不含税),含9%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18957307.27元,含3%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17913785.77 元;路基土石方劳务分包05 17377897.73 元(不含税),含9%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18941908.53元,含3%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17925218.36 元,超过控制价视为废标。

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要求。

4. 招标要求及说明

4.1开标现场投标人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4.2投标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投标风险,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分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5.1.1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5.1.2投标人财务能力要求:由于本项目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单位存在资金支付滞后的可能,招标人资金必定存在困难,投标人应对此做好充分的准备。中标进场后,除垫资购买设备外,还需具有垫资完成500万元以上的合同建安产值周转资金的能力,并不得以招标单位资金未及时支付为由,影响施工进度甚至停工等待资金拨付。

5.1.3 至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或黑名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5.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5履约信誉: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5.1.6本工程禁止转包、再分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分包资格,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上报中铁二局注销准入证、纳入中铁二局以及中国中铁分包企业不合格或黑名单管理。

6. 现场踏勘

6.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工作。投标单位要对影响报价的因素以及施工环境等条件自行查勘和研究,投标时需充分调查和考虑本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条件、征拆进度、当地水文、气候、交通运输等因素),对于有经验的投标人须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以及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6.2 施工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应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损失或伤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投标人在踏勘施工现场期间食、宿、行等有关费用以及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7.2对于未能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7.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4个月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或在开标4个月后退还(不计利息)。

7.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准许,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4个月内退还(不计利息)。

7.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销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

7.6.2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

8. 质量要求

8.1工程质量标准为:满足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对工程质量的约定,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建设单位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

9. 安全、文明施工、环保

9.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承包人编制的本工程的关于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环保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9.2招标人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保护器材、安全警告标示牌等,投标人负责日常维护,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损毁,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3投标人进场后必须接受承包人的安全教育,投标人应提供接受教育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备案,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认接受安全教育人员的花名册等安全教育资料。施工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投标人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件,才能上岗。

9.4投标人对分包工程安全负责,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服从招标人安全监督和管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械事故及其他财产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施工人员(含投标人在本合同范围内的雇员)工伤保险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以投标人的名义投保,此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各分项承包单价中。

9.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投标人应对本单位参建人员进行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和康复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9.6 投标人要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建设。交工前投标人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保管并及时清理场地。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水体、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到污染和损害。应及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 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淤泥、垃圾等各种影响环境污染的因素。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投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9.7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作业安全、消防及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并作为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10. 履约保证金收取

中标人应于签订分包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暂定合同价款总额 5%的现金或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且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万元。履约保函应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分包工程末次结算并办理封账协议后自动失效。

11. 分包费用支付

11.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11.2 分包费用支付比例的约定:

11.2.1 根据当月验工计价,扣除相关费用后支付当月验工计价的90%。暂扣当月验工计价的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作为质量保证金、2%作为安全风险金。在支付相应款项前,投标人应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至招标人。

11.2.2 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末次结算并签订封账协议,封账协议签订后,安全风险金待工程竣工后视其安全情况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11.2.3 封账协议签订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除甲方代为拨付的民工工资以外,其余无息退回乙方。

11.2.4 甲方在分包过程结算时暂按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 5 %作为工程质保金扣留,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后,待发包人返还甲方质保金,扣除乙方原因造成的整修、赔偿(含材料在内的全部费用),且乙方已全部履行完质保义务后,甲方在180天内将余额无息支付乙方。

11.2.5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履行合同期间,甲方开累支付资金不超过甲方向乙方开累应支付金额的90%(过程中暂扣2%安全风险金、3%民工工资专项保证金、5%质保金)。开累应支付金额等于甲方向乙方开累结算金额减去安全风险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质保金等结算中开累各项暂扣款金额及对乙方的各类安全质量罚款、材料领用及超耗扣款、水电扣款、住房扣款等实扣款金额。最终结算无异议后,双方办理封账手续,签订封账协议。若乙方未对甲方最终验工计价结算资料提出异议,则以甲方计算或者核定的结算资料进行封账。封账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开累实际应支付金额的95%。开累实际应支付金额等于甲方向乙方开累结算金额减去结算中开累各项实际扣款金额,开累实际扣款金额不包含结算过程中的暂扣款(如暂扣安全风险金、民工工资专项保证金、质保金)。

12.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2.1.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投标人应用碳素钢笔填写或打印完整的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内容明了,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12.1.2投标单位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表格,表格内容不得更改;

12.1.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2.1.4填写投标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12.2投标报价的编制原则

12.2.1投标人的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已将未报价清单价格考虑在其他已报价清单项内。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12.2.2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明显低于该项目的成本价。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招标人有权否决该投标。

12.2.3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各种临时设施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等辅助工程内容以及各种管理费、劳动保险费、风险费、税金、规费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清单单价内。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12.2.4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只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验工结算及支付的依据。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在保持中标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中标单位的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中标单位不得提出任何异议。若设计范围内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以变化后的实际工程数量计算合同总价。

12.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顺序(详见投标文件目录)

12.3.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12.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果委托其他人参加投标,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委托人都要手签,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12.3.3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按投标文件目录附件3《工程项目细目清单》格式)

12.3.4 投标企业资质证照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纳税人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中铁二局《合格劳务供方准入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12.3.5企业业绩及诚信证明资料;

12.3.6施工组织设计(主要编制拟投入的资源及拟完成的进度指标

12.3.7投标人承诺书;

12.3.8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他内容资料。

13.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文件一式和U盘电子版一份,其中一份标明为“正本”,另一份标明为“副本”。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如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密封,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注明投标单元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姓名、履约代理人姓名(并加盖鲜章)

14. 开标

14.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会议。

14.2投标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14.3开标会议程序

(一)宣布开标纪律;

(二)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

(三)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和监督人的联系电话;

(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通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

(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六)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七)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4.4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4.4.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4.4.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

14.4.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的;

14.4.4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4.4.5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指投标书中涉及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的数字或文字,评标小组成员认为难以确认);

14.4.6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

14.4.7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4.4.8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评标

15.1评标小组成员按照评标内容进行评标。

15.2特别说明: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内容及评标标准详见下表。不同分包企业参加同一分包单元的竞标,根据不同资信等级进行加分,其中A级分包企业可加3分,B级分包企业可加2分,C级分包企业可加1分,D级分包企业不加分。

 

序号评分项目名称建议分值评分标准备注一商务(资质、业绩,之前履约情况)30  1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及准入证等)5三证一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得5分,有准入证及在有效期内2分、其余少一份或过期均扣1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三证合一,本项不得分;5分 2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10人员均为正式员工,每人提供2个相应业绩证明等,每人5分,每人每缺少一项扣2.5分。10分 3企业业绩2需提供与本招标文件工程类似的施工业绩2个及以上,少一个扣一分;虚假提供得0分;公司已有施工队伍,具备本次招标工程相关业绩2个及以上不扣分,不满2个扣一分;2分 4实际负责人(公司)信誉10公司已有在建队伍,根据劳务队伍最近一期评分情况,95分以上加2分、90-95分以上不扣分、80-90扣2分、75-80扣4分、70-75扣6分、60-70扣8分;新进场队伍不参评;对在公司获奖队伍,按年计算,一次获奖加2分。10分 5资金能力3承诺按期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垫资,且在公司范围内债权金额大于投标金额的30%得3分;缺少一项扣1分。3分 二施组20  1人员投入情况10根据投标单位提供提供情况表及施工组织设计打分;10分 2设备投入情况10根据投标单位提供投标设备提供情况表及施工组织设计打分;10分 三报价50  1投标标价情况40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5%以内,每低1%加1分;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不得分。基本分35分,最高分40分 2不平衡报价情况10根据招标方控制价体系及市场分包价水平,按投标方清单报价与招标方控制价进行对比,投标报价清单正差占比每1%扣1分。10分 小计100  四资信等级优惠政策加分3  1A级分包企业3按准入证资信等级给分,无准入证及新近队伍、D级队伍得零分 2B级分包企业2 3C级分包企业1 4D级分包企业0 五契合度评价10  1契合度评价10在集团或五公司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以该劳务企业名义,在中国中铁、市级以上政府举报平台对二局集团或五公司进行投诉,或通过法院起诉追偿其债权,该项得0分。凡发生上诉行为,该项不得分。新引入单位该项得5分。 合计   

16. 定标

16.1根据公司流程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16.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人要求的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中标人在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纳入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允许再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投标,情况严重的上报至中国中铁。

17. 履约保证金缴纳

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 3天内,且在签订分包合同之前提交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且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万元。若投标人在中标后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影响合同签订,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

18. 双方特别约定

遵循“先开票、后付款”原则,招标人支付投标人分包费用前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需满足“营改增”后“三流一致”(即合同主体、资金支付主体、发票主体三者保持一致)原则的要求,并于发票开具后5日内提交给甲方。

19. 其他说明

19.1 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需对工程任务重新划分的,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调整,并不得以此为理由调整单价。投标人中标后,如施工进度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对施工任务进行重新划分,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9.2 如因施工进度需要额外增加或减少工作量,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且不调整合同单价。

19.3 投标人中标后,严格按照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人员、设备进场项目部将严格按照合同对中标人进行履约检查,含人员、设备等检查验收,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扣除履约保证金,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法律责任。

19.4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配置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无条件地配合招标人作好施工测量和试验等工作,不得另计任何费用。

19.5投标人中标后,如工期、质量、安全及资金方面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工程范围调减,并追究违约责任。

19.6投标人中标后须服从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文明、工期等各项施工要求。

19.7投标人中标后必须配备持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9.8投标人中标后,施工中涉及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电工、焊工、起吊人员等。

19.9及时做好疫情等传染病防控,充分考虑施工人员的调遣,满足施工现场需要,且不增加任何相关费用。

19.10本招标工程范围,招标单位不单独提供图纸及施工组织,投标单位自行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G341辘白公路项目施工4标项目经理部查阅,联系人:陈旭栋,电话:15769393756。

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

1. 投标报价说明

1.1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每一项目须填入单价、合价,且只允许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入单价或合价的项目,招标人视为已经包括在报价表其他细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1.2报价包含费用内容:投标报价是按相关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除《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以外,各项目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小型设备、机械、辅助材料及配件、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环保、文明施工(包含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迎检场地清理)、调遣(进出场)、治安管理等费用,动力费用(燃油、电力等);材料、设备二次倒运费用;工、料、机涨价引起的风险费用;测量复核引起的临时停工费用;建设单位、监理等检查引起的停工费用;各类社会保险及伤害险等保险费用;甲供材料、周转料、机械设备的看护费用;管理费用;乙方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的临时驻地费用;第三方配合费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乙方配合的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1.3投标人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包括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等所有工作内容,并确保验收合格,具体以招标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1.4投标人自有人员食宿费用

投标人自有人员及作业工人食宿费用自理,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如招标人提供住宿等的,按照相应标准扣除费用。

1.5报价其他说明

1.5.1本合同为综合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不含增值税单价。投标人须认真考察施工现场和准确理解竞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充分考虑到影响施工的各种要素,按要求逐项填写报价表综合单价与合计。

1.5.2报价中已包括增值税等所有税款,除此以外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向乙方征收的各种税款和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中。

2.工程项目细目清单

详见:第四部分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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