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铁七局武汉公司灌阳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土石方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招采单位 | 中铁七局武汉公司 监控 | 预算金额 | - |
项目编号 | IFB2025-06-28593684 |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6-2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07-12 14:00 |
联系方式 | 招采单位 李国英 18152007692 更多 |
公告原文
灌阳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
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IFB2025-06-28593684 包件编号:BJ2025-06-283295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阳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灌阳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0159平方米,包括新建教学综合楼、教学楼、食堂综合楼建筑面积20080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79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大门、围墙、体育场地、广场道路、室外电力、室外消防、室外给排水、场地硬化、绿化等 附属工程。
其中教学综合楼、教学楼地下1层,地上5层,采用框架式结构;食堂综合楼地上4层,采用框架式结构+屋面轻钢结构;门卫室地上1层,采用框架式结构。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机械场内土方(运距9公里,以业主指定弃土场为准)开挖、外运、场地内外环保、清理、弃土运输(含施工用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弃土场及道路整平整修、渣土办备案、协调等与土石方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2.3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计划安排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业主要求的日期为准。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3.3.工程质量保修期:24个月。
3.4.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获得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超资质分包),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200万元及或类似的土石方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单位社保,且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3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3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单位社保。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4(其他要求如有)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需出具招标金额10%的银行存款证明。
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6月28日
£ 线上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响应后自行下载。
R 线下发售: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7日09时00分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足额转入招标人指定帐号,并将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标书汇款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308593093@qq.com。潜在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或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灌阳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部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大写肆佰元整),足额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开 户 人:中铁七局武汉公司灌阳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经理部
账 号:2011010192701696000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行号:103100000018
汇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
注:汇款单须注明:(灌阳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IFB2025-06-28593684标段编号:BJ2025-06-28329585)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标书款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
6.2注册成功后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登陆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对本项目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简易操作指南)。
7.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探勘。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探勘的,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线上线下同时递交,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R线上
本次投标,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线上上传投标文件及附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电脑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开标大厅”查看线上开标记录,并及时用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如未在开标后签字确认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R线下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14:00时,
地点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灌阳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经理部。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
9.1开标时间:2025年7月12日14:00分
9.2开标地点: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灌阳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经理部。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以公对公转账形式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同招标文件费转入账户)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招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未收到投标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无效投标。
10.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十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补缴),返还时间详见合同内容(无息)。
11.其它
11.1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侯选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出;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串标、恶意围标的。
(3)确定的投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灌阳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灌阳镇车田村水井头屯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灌阳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李国英 电 话:18152007692
电子邮箱:1308593093@qq.com
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
灌阳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经理部
2025年6月